商灭夏为什么留下夏的宗庙“社”?
作者:翟智高
公元前1600年,商成汤大军攻入下洛之阳的夏都斟潯(二里头),夏朝灭亡了。成汤在伊河与洛河交会地区,建立偃师商城商朝第一个王都。
偃师商城遗址出土的青铜尊.jpg
伊川出土的商代子龍父己鼎
《史记·殷本纪》记载:“汤既胜夏,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
成汤为什么会不毁掉夏人的宗庙“社”,而继续让夏人供奉、怀念他的祖先?
这与商汤的首席宰相伊尹有关。伊尹是河洛当地人,是商王朝的开国功臣。
据《吕氏春秋.慎大》记载:“汤立为天子,夏民大悦,如得慈亲,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邦如夏,尽行伊尹之盟,不避旱殃,祖伊尹世世享商”。
“伊尹之盟”的主要内容,就是“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邦如夏”。
伊尹是河洛本土人,在攻打夏都之前,就“约法三章”的“伊尹之盟”,最重要就是“不迁夏社,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邦如夏”。夺取夏都后,不毁前朝宗庙,管理城市的机构不变,农民照样种田,商店照常营业,视夏的人民为亲人。伊尹不愧是格于皇天的圣贤大德。
伊尹辅佐成汤推翻了夏桀暴政,建立了商王朝,伊尹当政期间除保留夏人宗庙“社”,让夏人供奉外,还主持建造了偃师商城、规范统一了甲骨文、发展中医、中药,“撰用神农本草为汤液”(《古今图书集成》)。“闵生民之疾苦,作汤液本草,今医言药性,皆祖伊尹”(《通鉴》)。开创丝织业,“伊尹以薄之游女工文绣”(《管子》)。
出土的甲骨文卜辞中,有大量历代商王将伊尹作为功臣与先王一同祭祀的甲骨卜辞。
中国殷商文化学会副秘书长张国硕教授,在(夏商时代都城制度研究》一书中写到:“伊尹在商受到诸商王最降重的祭祀,甲骨文中许多祭祀伊尹的卜辞,其地位几乎比于先王。”
《甲骨文字典》记载有关“伊尹”的卜辞:
出土的甲骨文卜辞中多有祭祀成汤和伊尹的,历代商王均把伊尹作为聖人和功臣与先王一同祭祀。祭祀伊尹的卜辞则大量存在:
癸酉卜侑伊五示(甲骨文合集32722)。
丁亥有歲伊五牢(甲骨文合集32746)。
甲子卜侑于伊尹丁卯(甲骨文合集32785)。
癸丑卜侑于伊尹(甲骨文合集32786)。
丁丑卜伊尹歲三牢茲用(甲骨文合集32791)。
乙巳卜...伊尹...于丁未... 茲用(甲骨文合集32792)。
为什么“厨师宰相”伊尹会格于皇天?地位会比于先王?
在成汤以后,伊尹又辅佐太丁、外丙、仲壬、太甲几代商王,并对不遵汤法的成汤之孙太甲进行“放之桐宫”的严厉教育,太甲悔过后又重新迎回为王。伊尹先后辅佐过五位天子,辅佐君王之多在中国历史上是仅见的,无人能出其右,因为篡权谋位者谁会有如此善心和耐心啊。
唐孔颖达《尚書正義 十三经疏注 》“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十三经疏注》:论语曰:“汤臣大贤,唯有伊尹”。
几千年来,史籍和传说一致记载成汤聘伊尹为国政,帮助成汤开创商王朝五百多年基业的丰功伟绩。但伊尹与成汤的“姻亲”关系大家了解的不多。
伊尹与成汤是非常亲近的姻亲关系。
据《吕氏春秋 本味》记载,“有侁(莘xin)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毋顾!’明日,视臼出水,告其邻,东走十里而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空桑。故命之曰伊尹。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长而贤。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於是请取妇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媵女。”
成汤听说伊水有莘氏有一位“桑树洞”中出生的“贤人”,名叫伊尹。成汤伐夏桀,需要贤人相助,欲请伊尹出山相助。
但伊尹养母老有莘氏不同意他去。伊尹养母有一个女儿,即伊尹的“姐姐”或“妹妹”。成汤请求将这个有莘氏女嫁给自己,伊尹的养母老有莘氏就同意了这件婚事,伊尹实际上是成汤的“姐夫”或者“妹夫”了。
在随后的婚宴酒席中,伊尹与成汤谈论烹饪美食,又论起了天下大事,二人谈的很投机,于是成汤决定让他的这位姐夫当“国政”,掌握军政大权,帮自己打天下。
《史记·殷本纪》对此记载说:“伊尹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以王道,汤举任以国政”。“媵”,就是女儿出嫁时,由娘家伯伯哥哥弟弟去送亲。于是,后世就有了这个风俗。
既然伊尹是成汤的姐夫,那么成汤把军政大权交给伊尹,让他当“国政”,不仅合乎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情势,就是今天也不奇怪。也可以顺理成章的解释伊尹不辞劳苦辅佐五位商王而自己却不篡权自立当皇帝。当伊尹老归故里百年后,商王沃丁会以天子之礼葬伊尹之的千古之谜。可以说,商王朝初期的天下,就是成汤与伊尹的天下。
《尚书·君奭》记载:“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孔子《论语》曰:“汤臣大贤唯有伊尹”。
孟子曰:“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伊尹圣之任者也”。
《孟子 万章》记:“太甲颠覆汤之典型,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迁义,三年,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孟子。尽心》记曰:“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
《史记 殷本纪》记载:“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正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迎帝太甲而受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
成汤去世后,成汤的大儿子太丁没有当皇帝就去世了,伊尹又立成汤的老二孩子外丙继帝位。外丙继帝位三年因病去世,伊尹又立成汤的三儿子仲壬当皇帝。仲壬当了四年皇帝又去世了。可想作为开国重臣,又是两个小皇帝的舅舅,心中是多么痛苦与无奈。
如果伊尹自己想当皇帝,这时也很容易。但商王朝是他与成汤开创的伟大事业,伊尹是成汤的姐夫,开创了商王朝的基业。可以说,成汤的天下,也是伊尹的天下。 所以伊尹会继续辅佐成汤的孙子太甲当皇帝。
不难解释,当成汤的孙子太甲当政乱德时,伊尹既是太甲的舅爷,又是开国功臣,伊尹就毫不犹豫的把太甲放到他爷爷的墓园“桐宫悔过”,而不篡权自己当皇帝,这是伊尹教育太甲的一种特殊方式。太甲悔过后,伊尹把太甲迎回重当皇帝。
太甲会杀他的舅爷吗?不会。
太甲知错,改过自新后,不仅没有杀伊尹,还任命伊尹的儿子伊陟辅政当宰相。那种说伊尹夺了太甲的权,“放太甲于桐宫”,让太甲为其爷爷成汤“守墓”。后来太甲潜出,“伊尹被太甲杀了”。是不明白伊尹与商代天子的姻亲关系。
据《帝王世纪》等史书记载,到太甲的儿子沃丁当皇帝时,伊尹已百岁才去世,说明伊尹并没有被太甲杀掉。对这位商王朝的开创功臣,又是沃丁的老舅爷的伊尹,沃丁就用天子的礼仪来安葬之,自在情理之中。
《尚书 商书》中,孔颖达对《竹书纪年》中“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的记载,做了分析辩证:“《书.太甲下》:“伊尹既复政厥辟(还政太甲),将告归,乃陈戒于德(告老归邑,陈德以戒)。孔颖达云:纪年云: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仲壬崩,伊尹乃放太甲於桐,而自立也。伊尹即位於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案此经序,伊尹奉太甲,归于亳。其文甚明。左传又称: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孟子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伊尹不肯自立,太甲不杀伊尹也。必若伊尹放君自立,太甲起而杀之。则伊尹死有馀罪,义当污官灭族。太甲何所感(音憾)德,而复立其子,还其田宅乎?纪年之书,晋太康八年,汲郡民发魏安僖王冢得之。盖当时流俗,有此妄说,故其书因记之耳”。
后世历代商王把伊尹与先王一同祭祀的甲骨文卜辞,也充分证实了伊尹与商的先王非同一般的关系地位。
附图:大莘店伊尹祠规划示意图